當前小規模納税人起徵點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納税人達到增值税起徵點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税,不應僅就超過增值税起徵點的部分計算繳納增值税
增值税起徵點幅度如下:按期納税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按次納税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起徵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税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徵點,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當前小規模納税人起徵點是多少

法律依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

增值税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税人登記。本辦法所稱年應税銷售額,是指納税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包括納税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税評估調整銷售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税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税人,其應税行為年應税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税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税行為年應税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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