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根據規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嗎?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嗎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嚴格意義上講不是上市公司,但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績是合併到上市公司計算的,全資子公司的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都是按照上市公司的規則來執行的,全資子公司發生重大事項的話上市公司要對外公告,所以,應該説屬於上市主體的範圍。子公司的法律特徵是:

第一,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實際上的決定權。

第二,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係,是基於股權的佔有和控制協議。

第三,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子公司處於母公司具有關聯性外,其本質上符合獨立法人的條件。

二、子公司的設立程序是什麼?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指定(委託)書》;

4、總公司撥款證明;

5、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負責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複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7、總公司章程(應提交經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己加蓋登記機關菱形章的章程)複印件;

8、公司撥付給分公司使用的資金數額證明文件;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設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投資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屬於設立公司分支機構。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等方式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的人事、業務、財產受總公司的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財務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債務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即總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5、領取的營業執照不同

子公司領取的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分公司領取的是營業執照,有負責人字樣。

6、產品包裝標註不同

子公司在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標註自己的名稱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標註自己的名稱、住所,也可以同時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還可以只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雖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也可以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但子公司在法律層面上不屬於上市公司。而且,子公司跟分公司也不一樣,因為分公司是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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