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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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二、設立勞務派遣公司的手續以及程序:
1、訂立公司章程。
2、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設立勞務派遣公司,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3、股東繳納出資並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後出具證明。勞務派遣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還具有一定的資合性,股東必須按照章程的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股東的出資還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採取法定的出資形式,並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4、向公司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稱許可機關)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5、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6、登記發證。
本文從勞務派遣公司的設立條件以及設立的手續、程序等方面介紹了勞務派遣公司設立的基本情況。勞務派遣公司因其特殊性被實行更為嚴格的管理,且各地勞務派遣公司設立的情況也有不盡相同之處,所以進行更加詳細的法律諮詢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