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瑕疵的補救方式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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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資瑕疵的補救方式包括什麼?

出資瑕疵的補救方式包括什麼?

對於擬上市公司持續存在的出資瑕疵,其主要解決方法及思路如下:

1、股東補足出資;

2、瑕疵資產轉讓;

3、驗資報告複核;

4、取得批文及證明;

5、股東承諾;

6、中介機構意見。

如果公司中出現了上述股東出資瑕疵的情況下,有幾種救濟方式:

1、按照股東出資協議和公司章程規定完全繳納出資的股東可以作為訴訟主體,要求其他出資不足或者未出資的股東承擔補繳出資和違約責任。但要注意,這裏説的"其他股東"只能是公司設立時的股東;

2、公司設立後如發現上述情形,公司可以作為訴訟主體即原告,要求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出資不實的股東承擔補足義務。這在法律上是屬於侵權法律關係。因為股東一旦出資後,財產就屬於公司獨立的法人財產,股東沒有足額或者實際出資,就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因此公司可以提起訴訟;

3、公司的債權人可作為訴訟主體提起訴訟。當公司資產不能足額償還公司對外債務的時候,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起訴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出資不足的股東在未出資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4、在出現虛報出資、虛假出資的情況下,設立的公司會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會依法撤銷公司的登記。

發生出資瑕疵的時候要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解決,如果不按照有關規定來進行解決的話,肯定是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

二、公司法出資瑕疵的責任有哪些

1、公司發起人要對公司出資的充實承擔擔保責任,確保公司資本的充足和可靠,這是保證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資本充實責任就是指為貫徹資本充實原則,由公司發起人共同承擔的相互擔保出資義務履行,確保公司實收資本與章程所定資本一致的民事責任。根據資本充實責任,出資瑕疵股東與公司其他股東之間存在繳納擔保責任、差額填補責任、損害賠償責任。

2、出資瑕疵股東向已如章程規定出資的股東承擔的是違約責任。

3、公司債權人在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可要求出資瑕疵股東在一定範圍內承擔補充清償的責任,其他對出資瑕疵承擔連帶責任股東承擔責任的範圍也包括公司債權人的請求範圍。

上面分析的是股東、公司、公司債權人之間因出資瑕疵互相責任的處理,但有些方法並不能最終解決出資瑕疵的問題。是否可以採用催告失權程序或強行轉讓股權,新公司法並沒有明確規定。

其實在我國的公司的經營管理的規定中,出資瑕疵是比較常見的股權的糾紛以及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的問題,我們在遇到出資瑕疵的情形的時候,一定要嚴格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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