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有什麼要求?

來源:法律科普站 5.91K

大家都知道,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重的比較多的是它的人和性,所以在選定代表人的時候,會根據各自的意願來進行選定,但是對於私募基金公司的話,選舉代表人的話並沒有那麼簡單了,它對於法定代表人是有不少的要求的,下面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有什麼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有什麼要求?

為維護投資者利益,嚴格履行“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義務,防範利益輸送及道德風險,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恪盡職守,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相關高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時,應當遵守以下要求:

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

在關聯私募機構兼職的,協會可以要求其説明在關聯機構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對象等,協會將重點關注在多家關聯機構兼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

對於在1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級管理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相關高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時,應上載法定代表人、合規/風控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高管任職相關決議及勞動合同。

已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兼職情況。下一步協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的兼職情況進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規範的機構整改。

私募基金行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是私募基金行業的精英,也是重要的自律管理和行業服務對象。私募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應充分珍視個人誠信記錄,誠實守信,自覺加強自身誠信約束和自律約束,防範道德風險。

個別私募機構為完成其登記備案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外部人員進行“掛靠”,這種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屬於“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行為。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個人,一經查實,協會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行業內譴責、加入黑名單、取消其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經查實,協會將公開譴責,並將虛假填報情況進行公示,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受理其基金備案,撤銷其管理人登記。此外,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會計、外包業務等的中介服務機構,不得誤導、誘導私募基金管理人採取“掛靠”等方式,規避協會對私募高級管理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若出現上述違規情形,一經查實,協會將對此類中介服務機構公開譴責,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受理其相關業務並加入黑名單。

不僅僅要求相關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還需要是在私募基金行業當中的佼佼者,也就是説一般的人是不能夠勝任這個私募基金法定代表人的職位的,當然處理經驗還需要有職業道德才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