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可以兼出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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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可以兼出納嗎

公司法人可以兼出納嗎

“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係。財務負責人做好報表給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為。

企業法人是指的組織,像公司 ;企業法人代表,才是指自然人,就是通常我們説的經理或老闆本人。

按《會計法》規定第二十一條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第二十八條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第三十七條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八條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根據《會計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法人代表是沒法做會計的,不符合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企業法人代表不能兼出納。這對於公司重大財務事件的安排會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整體運行。保證公司的清廉、廉潔,公司的出納、會計不能與法人有密切的關係,而應該找相關知識過硬,且公正公平的人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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