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公司法人有什麼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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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的發展在各個公司的創建下有所提高,但諸如此類的犯罪概率也有在提升,所以法律制定相關的公司法約束相關公司法人的行為,所以公司法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麼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公司法人有什麼利弊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公司法人有什麼利弊

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公司法人有什麼利弊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下六種情況由法人來承擔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法定代表人還有以下的權利: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蔘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3)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4)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係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5)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條 【法人民事責任承擔】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為的法律後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職務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即企業代表,從事一些民事活動,相應的就要對公司的部分行為活動負責,如果構成犯罪的還會追究法人的刑事責任,當然法人也有代表公司行使範圍內的職權履行義務等權利,但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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