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股東變成兩名股東修改章程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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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人股東變成兩名股東修改章程可以嗎?

三人股東變成兩名股東修改章程可以嗎?

可以修改的;

如果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新股東是基於是股權轉讓入股,不僅需要簽署相應的協議,而且需要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協議簽署後需修改公司章程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但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新股東入股後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二、《公司法》相關法條: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的一般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變更的原因很多,但最常見的原因有:

(1)增加資本。公司股份總額,是公司章程必須記載的事項,因此,資本增加會導致公司的股份總額的變化,就必須變更公司章程中有關記載公司股份總額的事項。增加資本的方法主要是增加股份金額、增加股份數額、股份金額數額同時增加三種。無論哪種方法增加資本,均須通過股東大會特別決議而變更章程。

(2)減少資本。減少資本的方法有減少股款;減少股數;股份金額股數同時減少三種。運用此三種方法中的任一種減少資本,均會導致公司股份總額發生變更,資本減少。因此,也必須變更公司章程中有關股份總額的記載事項。

(3)公司經營方向和範圍的變動。

(4)公司名稱的改變。

(5)公司所在地變更。

(6)公司方法的變更。

(7)董事、監察人人數任期的變化,等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變更的範圍無外乎是公司章程中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相對必要記載事項的變更。對其內容的變更,不得違反公司法的強制規定和社會經濟秩序,否則,章程變更無效。即指有關章程中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雖可以變更。但不得刪除,否則,即屬違法,就更無效。對於相對必要記載事項,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則既可變更,也可刪除。

綜合上面所説的,股東是可以進行變更的,但變更之後的股東原公司所有的條款包括所有的文件都是需要進行修改,所以,在進行處理的時候就要多諮詢一下工商部門,這樣才能在此之前準備好所有的材料,從而更快的進行變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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