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兑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拿着票去找付款人,問他票據到期後會不會給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兑,那麼持票人就等着到期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據到期後拿着票據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票據法》
第五十三條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説明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通過委託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視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第三十八條承兑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第三十九條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
第四十條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兑。
第四十一條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兑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兑的匯票之日起三日內承兑或者拒絕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匯票時,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回單上應當記明匯票提示承兑日期並簽章。

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兑的區別是什麼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