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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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區別有哪些?

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區別有哪些?

1.職能上的區別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監事會是監督機構。公司應採取措施保障監事的知情權,及時向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總裁應當根據監事會的要求,向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裁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2.意義上的區別

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公司權力機構,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和法定必設機關。由於股東會僅以會議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種非常設機關。

董事會:公司的決策機構,一般由股東會選舉的董事組成,對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依法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董事會對外代表公司進行業務活動,對內管理公司的生產和經營。也就是説公司的所有內外事務和業務都在董事會的領導下進行。

監事會:公司的監督機構。監事會的職責是對董事會和經理的活動實施監督,但對內它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業務決策和管理,對外一般無權代表公司。

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張第二節的相關規定,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四節的規定 ,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對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法定必設和常設機構。

需要明確的是,不管是董事會、監事會還是股東會,都是公司的組織部分,對公司開展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起到主導的作用,特別是對於董事會與監事會的關係上,監事會需要承擔對公司的生產經營中的相關問題進行督查檢查的職責,避免發生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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