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的雙方買賣協議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4K

最終認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買賣經濟適用房的行為有效。對於已經住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百分之十補交綜合地價款。對於尚未住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經濟適用房的雙方買賣協議是否有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