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安置房買賣可以進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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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安置房買賣可以進行嗎?

買房一直是現在很多人奮鬥目標,特別是二胎政策開放,很多家庭對房子的需求也更大。而安置房相比商品房,價格上相對要低一些,且安置房一般有小區配套設施,居住生活的人們會比較方便舒適,因此,會有人想要購買安置房。但是,安置房買賣有限制,那麼,常州安置房買賣可以進行嗎?

一、買安置房首先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質:

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1、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購買無證的拆遷安置房需要注意幾點: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户)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所以説,弄清這套拆遷安置房的性質對於您的購買至關重要。您可以考慮對拆遷協議進行更名,更名時,要進行公證。

三、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

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户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共有人會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為由,請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綜上所言,常州安置房買賣操作並非完全不可以,主要是看房子屬於哪種性質。一般商品房可以在拿到房產證後自由交易,但屬於配套商品房的安置房的處置並不能隨户主心意,按規定是有5年時間限制的,但總的來説,購買安置房風險較大,需要注意的問題也很多,因此,要妥善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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