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信息被泄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購房信息被泄怎麼辦?

臨近交房,很多購房者都接到過各種家裝公司的騷擾電話。出賣購房者信息的行為,使購房者的隱私權受到侵犯、正常生活受到干擾,這一現象的確存在,而且較為普遍,它已成為影響房產市場秩序和構建和諧房產的重要因素之一。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祕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蒐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購房者信息被泄露的渠道至少有四:

一是房屋銷售代理公司的銷售人員;

二是開發企業權證部的資料管理人員;

三是按揭銀行和擔保公司的資料管理人員;

四是物業公司的資料管理人員。也就是説,購房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每個環節,都有可能是信息泄露點。

辦理買房手續時,開發商是第一時間拿到購房者信息。在大多數購房者看來,開發商和代理商是“泄密”的最大嫌疑。  

購房者把個人信息交給了開發商,從籤購房合同直至入住使用,整個過程中各個環節有可能出現的泄密,開發商都有責任進行必要預防和有效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中明確規定: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市民們對於頻繁受到騷擾已經習以為常了,並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大家應該有意識地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當發現個人信息被泄露時,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真正使客户的個人隱私信息受到保護,一味忍讓只會助長那些不法商家或個人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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