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貸款什麼時候開始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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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貸款什麼時候開始還

在買房子的時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話,此時可以通過向銀行按揭貸款的方式來購房。也就是説在自己支付了首付之後,剩餘的房款可以選擇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日後就需要按照約定每個月償還銀行的房貸,那麼買房子貸款什麼時候開始還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買房子貸款什麼時候開始還

首先房屋貸款的還款時間是以銀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須要開始按月償還了

如果不按時償還會面臨相應處罰,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銀行起訴、計入央行數據庫的黑名單等;

還款和房屋交接沒有任何關係,換句話説:房屋貸款有可能已經償還2年而所購房屋還沒有交房;

簽定買賣合同以後辦理貸款手續,一般按常理必須在十個工作日之內配合辦理,但是可以和開發商協商延期辦理貸款審批手續,這樣就可以晚一點支付銀行貸款;

必須徵得開發商同意諒解才可以,否則,開發商有權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及滯納金。

二、買房貸款辦不了違約責任的承擔:

由誰承擔違約責任,要看合同約定:

(一)如合同約定因購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二)如合同約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沒有落實按揭貸款銀行、沒有及時報送按揭貸款材料等致使銀行按揭貸款無法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依據合同約定或者民法典的規定,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三)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一般是在銀行審批通過放貸之後的第二個月開始,那麼就要進行還貸了,即使此時房屋沒有實際交付,也沒有辦理過户手續,但並不影響對銀行還貸。不過現實中也要注意並非所有的人都是可以申請獲得房貸,需要看是否滿足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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