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貸款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農村建房貸款對象只能是房屋;徵收範圍只限於城市、縣城或建制鎮和工礦區的經營性房屋;對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區別規定徵税辦法,對於自用的房屋按房產計税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税。
我國房產税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房產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國家財政部、税務總局在《關於房產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中進一步明確,“城市的徵税範圍為市區、郊區和市轄縣縣城,不包括農村;建制鎮的徵税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1999年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具體徵税範圍解決規定的通知》中再次明確:“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房屋及土地不徵收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農村村民自蓋的房屋屬於農村房屋,不在徵税範圍之內,農民對此不用繳納房產税,税務部門對農村房屋徵收房產税,屬於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擅自開徵的行為。我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納税擔保人同税務機關在納税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税務機關的納税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税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你在收到繳税決定書後,必須首先繳納税款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向上一級税務機關申請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的,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該税務部門所作擅自徵收房產税,上級税務機關可以責令其撤銷擅自作出的決定,退還不應徵收而徵收的税款,還可以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農村建房貸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