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買房一直未辦理貸款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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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買房一直未辦理貸款怎麼辦?

一、 如果買房一直未辦理貸款怎麼辦?

如果買房一直未辦理貸款,那麼是無法購房的,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辦理貸款後才購房處理。如果房子首付交完之後按揭辦不下來,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二、房貸辦理的流程

1、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

⑴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⑵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准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⑶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⑷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⑸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⑹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3、貸款調查。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4、貸款審批。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5、簽訂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貸款發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7、貸後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房產貸款辦理的具體情況,相關事項的處理和認定上,應當嚴格基於當地的有關政策來進行處理,如果當事人的徵信存在問題,或者被認定為失信人員,那麼是無法辦理貸款的,這種情況下只能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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