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中買方沒有購房資格算違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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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中買方沒有購房資格算違約嗎

一、房屋買賣中買方沒有購房資格算違約嗎?

房屋買賣中買方沒有購房資格算不算違約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關鍵在於分析是否存在法定免責事由(不可抗力)。在買方不具備購房資格的情形中,一般是因限購政策而致,但並非所有的限購都構成不可抗力,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而言:

1、若在網籤之前限購政策已出台,有關限購規定就是一項普適性並已經曉喻社會的政策性規定,非屬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構成“不可抗力”,且任何公民在購買房產時都有義務切實地瞭解己方權利義務,不能以未全面或完全瞭解此項規定而推卸未能履約的責任。

2、若是在網籤之後出台了限購新政,此新政導致了買方從有購房資格變為無購房資格,那麼此限購新政構成不可抗力,買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怎麼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三、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沒有購房資格的這種狀況,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當地政府部門出的限購政策確定的,如果簽了網籤合同之後,政府才出了限購政策,因此而導致當事人失去了購房資格的話,買方是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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