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賃合同備案影響房屋過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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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賃合同備案影響房屋過户嗎

在我們簽訂租賃合同之後,一般是需要進行備案的,而且,備案可以比較好的管理好合同。在北京如果要進行備案可能需要的東西會更多。那麼,北京租賃合同備案影響房屋過户呢?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與否,是否影響合同效力?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知識的介紹。

一、北京租賃合同備案影響房屋過户嗎?

在過户的時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處理。

二、如何辦理租賃合同備案

在辦理時,除攜帶當事人身份證件外,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有關證件、證明和文件:

1、租賃合同。使用統一的房屋租賃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訂立合同前先向房地產部門領取。

2、《房屋所有權證》。

3、當地zhengfu規定的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的其他文件。

對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書。

委託代管的房屋,要提交委託人授權將房屋出租的證明。

轉租的房屋,轉租合同應當經過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一般可由原出租人在轉租合同上簽字認可。

已知抵押的房屋,要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書。

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對所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和文件進行審核,凡合格的,即通知當事人領取《房屋租賃證》。

《房屋租賃證》是房屋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可以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

三、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與否,是否影響合同效力?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都規定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是指當事人簽訂、變更房屋租賃合同關係的,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但相關法律法規對於租賃合同辦理登記備案與否,是否影響合同效力並未提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見,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主要是出於房屋租賃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除非當事人特別約定之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與否,不影響其效力。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此予以確認,明確規定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實際生活中,確需以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為生效條件的,當事人應明確約定合同或合同附件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之日起生效。在此約定之下,合同若未經登記備案,則不生效。但是有一種情形例外,如果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業已接受的,例如出租人依約向承租人提供租賃房屋而承租人接受入住或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而出租人予以接受等等,合同效力則不受合同須辦理登記備案方才生效的約定的約束。

綜上所述,關於北京租賃合同備案影響房屋過户,其實只要我們準備好相關的材料,是不受影響的,而且,除了合同中有明確的規定,只有進行備案才有效的合同,必須要進行備案,才會生效以外,其他合同不備案也是有效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錦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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