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合同沒到期房東要違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嗎?
一、店面合同沒到期房東要違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嗎?
可以,合同解除只有在無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是出現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等情況下才能進行,同時還不會出現違約或者是賠償等責任。
商鋪租賃合同未到期,房東違約的,承租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如何處理:
1、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即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內繼續承租。
2、可以要求房東按租賃合同的約定來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或造成的損失大於房東支付的違約金的,則可以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來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二、哪些情況出租人能單方解除合同?
出租人單方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況有哪些呢?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以下情形,出租人可以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一)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三)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四)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況。
房東,即出租人如果想要單方面解除出租合同的,必須是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租賃合同是屬於無固定期限合同等情形之下才能合法解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無固定期限合同中,如果出租方主張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通知承租方做好準備,不得立即要求對方搬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