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約定延期交房違約金 - 可以要求賠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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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約定延期交房違約金,可以要求賠付嗎?

有人在買房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沒有約定違約金,同時開發商沒能按照合同按時交房造成了買方的損失,而買方因為沒有約定違約金,擔心無法得到賠付。

      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是構成違約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房,即為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損害賠償。

      其次呢,雙方應當協商確定違約金。

      雖然簽訂合同時雙方未約定違約金額,但是雙方可以就違約造成的損失協商違約金額。

      約定違約金時,可以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一個相關的賠償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最後,按照相關計算來確定違約金額。

      如果雙方不能就違約金額達成一致,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的房屋租金標準來定。也可以根據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房屋租金標準來定。

      如果説,對方以違約定為理由來拒絕支付賠償金,可以提起訴訟來維權,起訴時需要的證明材料如下:

      1、身份證明文件;

      2、起訴狀;

      3、相關證據材料;

      4、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等。

      如果因此未能如期交房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同時開發商又拒絕支付違約金的,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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