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知情權包括哪些
一、小區業主知情權包括哪些?
(1)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
(2)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以及業主大會的決定及會議記錄;
(3)物業服務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
(4)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
(5)其他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
除了上述規定的權利以外,業主作為消費者理所應當的享有消費者的知情權。業主的知情權主要包括:
(6)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了解;
(7)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業主公約進行了解;
(8)業主有權/對每個月的經費收入與支出情況進行了解;
(9)業主有權對住宅小區(大廈)內的管理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進行了解;
(10)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內容的重大調整、修改進行了解;
(11)業主有權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情況進行了解;
(12)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的投訴情況進行了解。
二、業主有哪些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業主有哪些應盡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綜上所述,業主知情權包含的內容是很多的,基本上跟物業管理相關的事項,業主均具有知情權。在業主知情權受到侵犯的情況下,業主可以向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公司投訴。在物業管理的過程中,業主跟物業公司相互尊重,才能構建和諧的物業管理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