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如何調解糾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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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公司如何調解糾紛的?

物業公司如何調解糾紛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1、您在投訴前應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比如證據的收集、整理;重點蒐集物業公司未按協議履行的相關證據,證據要充分完整;

2、針對物業公司的行為,您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該部門系物業行業主管部門;

3、投訴應當注意儘量不要採用口頭投訴的方式,建議以書面方式提交;

4、如投訴無法解決爭議的,建議您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

二、物業亂收費怎麼解決?

對於物業公司亂收費有以下五個渠道反映:

1、向物價局投訴,前期物業收費要經過物價局批准,物價局對物業公司執行收費規定,有權有義務監管;

2、向房管局投訴,房管局是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部門,有義務對物業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3、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4、向法院起訴;

5、成立了業主大會的,可以向業主大會反映。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1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三、物業管理糾紛調解的技巧有什麼?

1、探索完善多元化糾紛調解機制。建立三級物業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整合司法部門、派出所、街道辦、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協會等部門和團體,通過聯席會議、聽證會等方式,讓糾紛雙方把各自的訴求提出來,以尋求合理的解決,通過溝通增進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相互理解與支持。

2、加強物業管理與監督。物業主管部門應根據物業服務的內容、質量類別構建多樣化的收費標準體系,使收費和服務基本相適應,並要求物業公司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公開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嚴格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定期向業主公佈收支情況,並接受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的諮詢和監督,建立完善物業服務企業的准入和競爭機制,以增強物業公司的責任意識、競爭意識,實現物業公司的優勝劣汰。

3、完善業主自治。首先要完善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程序和運行機制,切實讓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較強並有一定組織能力的人負起業主委員會的重任,積極履行維護業主合法權益的職責。其次,業主委員會要做好對廣大業主的普法宣傳,推動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的相關法規、政策,理解支持物業公司的工作,充分發揮廣大業主參與物業共同管理小區的的積極性。逐步減少小區物業糾紛投訴案件發生。

發現物業亂收費的情況,可以採用以下五種方式解決,第一種是向物價局進行投訴;第二種是向房管局投訴;第三種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第四種是向人民法院投訴;最後一種是向小區成立的業主大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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