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交接中存在的糾紛問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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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交接中存在的糾紛問題怎麼辦?

物業交接中存在的糾紛問題怎麼辦?

物業糾紛處理方式:

1、物業公司與業主先進行協商;

2、當事人可以找居委會或村委會進行調解;

3、當事人對調解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二、物業亂收費向誰投訴?

如果所在小區有成立業主大會的,業主可以向業主大會反映,由業主大會出面與物業進行協商或決定是否需要更換物業公司。

另外,業主也可以到物價局瞭解,物業的收費是否經過物價局批准,業主認為與物業收費與服務不符,未經物價局批准亂收費的,有權向物價局投訴,物價局對物業公司執行的收費有明確規定,有權有義務對其進行監管。

房管局是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部門,有義務對物業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業主也可以向房管局或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如果上述投訴手段仍不能解決的,業主也可以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常見的物業糾紛有哪些?

1、維修養護糾紛

一般情況下,業主户內房屋需要維修的,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派員修理,但費用應由業主承擔,而糾紛的產生往往是售房者交付的房屋存在一些問題,且幾經修理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或物業公司提供維修服務時的態度、價格等易引起糾紛。

2、物業收費糾紛

物業公司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提供相關服務,收取一定的物業管理費,是物業公司相應的權利。但是,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沒有具體規範,也就成了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產生爭議和糾紛的矛盾所在。

3、侵權糾紛

業主對小區的建築物公用設施享有產權,物業公司接受業主的委託,對小區進行管理,是受託人。基於建築物和土地的使用、佔有等方式產生收益應歸業主享有,基於物業服務產生的收益物業公司可以享有,但是兩者之間可能會產生侵權問題,從而引起糾紛。

如果所居住的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業主發現物業存在亂收費現象,可以向業主大會進行投訴。也可以提前到物價局瞭解情況,發現小區物業收費高於正常標準時,可以向物價局進行投訴,要求其退還多收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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