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税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房產税的徵税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房產税的計算方式是什麼?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1、存量獨棟商品住宅應納税額計算。
假設某家庭擁有的第一套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建築面積為400平方米,交易單價為16000元/平方米,其納税額為:
(400-180)×16000×1%=35200元
2、新購高檔住房納税額計算。
假設某家庭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間,新購了一套符合扣除免税面積的應税住房,其建築面積為180平方米,交易單價為10000元/平方米,其納税額為:
(180-100)×10000×0、5%=4000元
3、應税普通住房納税額計算。
假設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間的應税普通住房建築面積為80平方米,交易單價為7000元/平方米,其納税額為:80×7000×0、5%=2800元
本次個人住房房產税試點政策的徵收對象包括以下三類住房:
一是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二是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三是在重慶市同時無户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應納税額=應税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税率,其中:應税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免税面積
扣除免税面積以家庭為單位,如何認定家庭情況?
按《暫行辦法》規定,家庭是指由應税住房的納税人和與其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
房產税的徵收對象不僅包括房產的價值,還有房屋佔有的徒弟的價值,所以,房產税對於房地產市場來説,能夠起到一定積極的作用。首先它可以穩定房價,主要原因是房產税的徵收減少了人們的投機性買房,從而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穩步的發展。而且,空置的房屋可以更好的利用起來出租給沒有住房的人,解決了很多人的生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