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逃税罪對企業哪些人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一、犯逃税罪對企業哪些人處罰

犯逃税罪對企業哪些人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的: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作為扣繳義務人,在納税過程中採用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行為的,應當要處以想應處罰。但是,這個處罰不同於自然人犯本罪的刑罰處罰。

一方面,單位在犯逃税罪之後要依據刑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金。

另一方面,對於企業的直接責任人,要根據刑法規定,處以責任人除罰金之外的處罰可能,即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當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相關規定,如果,納税人補繳適當,會被免於刑事處罰,則只需要補繳税款,以及繳納相應的滯納金就行了。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這是對單位負責人含義的界定。單位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稱法人代表),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

二、單位犯逃税罪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逃税罪的追訴時效根據行為人逃税的最高刑而定的,如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綜上可知,逃税罪的主體中包括了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而這除了自然人可以構成逃税罪外,其實單位也是能夠成立本罪的。若在查處的時候,發現有多次逃税行為沒有處理,那麼可以按照累計的數據計算。但是,有逃税行為並不代表一定構成本罪,實際還要看逃税的數額或者情節,是否達到了本罪的立案標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