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税收復議不影響執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4W

一、申請税收復議不影響執行嗎?

申請税收復議不影響執行嗎

申請税收復議不影響執行。

《行政複議法》

第二十一條 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複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複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二、税務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有哪些?

(一)税務機關作出的徵税行為

1、徵收税款、加收滯納金。

2、扣繳義務人、受税務機關委託徵收的單位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行為及代徵。

(二)税務機關作出的責令納税人提供納税擔保行為

(三)税務機關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書面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税人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四)税務機關未及時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納税人等合法權益遭受損失的行為

(五)税務機關作出的税收強制執行措施

1、書面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當事人存款中扣繳税款。

2、拍賣或者變賣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六)税務機關作出的税務行政處罰行為

1、罰款。

2、沒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權。

4、 收繳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

(七)税務機關不予依法辦理或答覆的行為

1、不予審批減免税或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還税款。

4、不予頒發税務登記證、發售發票。

5、不予開具完税憑證和出具票據。

6、不予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報;批准延期繳納税款。

(八)税務機關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的行為

(九)税務機關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行為

(十)税務機關作出的其他税務具體行政行為

綜上所述,税收行為並不會因為納税義務人提出了行政複議就直接停止執行,不過,如果行政複議的最終結論是税務機關的行政行為是違法的,對於給當事人造成的財產損失,税務機關應承擔賠償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