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醫療詐騙行為怎麼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一、公費醫療詐騙行為怎麼認定?

公費醫療詐騙行為怎麼認定?

公費醫療詐騙的認定標準為:涉案金額達到三千元的。構成醫療欺詐的幾種行為:以虛構或誇大病情、過度醫療為手段;以誘使患者支付非必要醫療費用,取得財產或其他財產性利益為目的;在其醫療水平和能力範圍內明顯可以避免誤診而積極追求的;給患者生命權、健康權造成侵害或給患者財產權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二、醫療欺詐的責任

1、民事責任

首先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擔當調整醫療欺詐行為的大任,就目前我國當前立法現狀來看同醫療欺詐涉及最多的是《民法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規定: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軍療賠償糾紛,適用民法典的規定。

2、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無疑是所有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直接對醫療欺詐行為人課以重罰,從剝奪自由到可能的生命權剝奪,由於欺詐是一種民事術語,《刑法》沒有直接規定醫療欺詐的罪名,根據罪行法定,醫療欺詐只有嚴格符合相關轉化型犯罪的規定和為口袋型罪名包容才可適用。具體有一下幾點: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合同詐騙罪、虛假廣告罪等。

3、行政責任

以醫療行為過程來看,從開始的接待宣傳、診斷、治療和收費到出院,會涉及到一下各種不同行為,對不同醫療欺詐行為均有行政處罰處理。

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的,《廣告法》第37條、第38條規定行政機關給予發佈者處罰。虛假診斷、證明或治療: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6條規定,由衞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4、關於消法的適用

醫療行為具有特殊性,在醫患關係中,醫療行為的專業性使得醫療工作人員佔據絕對信息優勢地位,而患者及其家屬往往對疾病的關切更凸顯這一羣體的弱勢地位,對醫護人員的強烈依賴更是難以保證醫患之間的公平。

公費的醫療是國家給予公民的福利優待,但很多不法分子卻以非法的手段利用醫療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詐騙,這不僅是一種犯罪行為,在法律上也將受到強烈的譴責。一旦涉案金額達到三千元,將會被認定為詐騙罪,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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