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詐騙是起訴還是報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一、醫療詐騙是起訴還是報警?

醫療詐騙是起訴還是報警?

醫療詐騙是起訴還是報警,都是可以的,醫療欺詐,在學界還沒有形成一致的定義。但是基於現實發生案例,醫療欺詐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構成要件:

(一)以虛構或誇大病情、過度醫療為手段;

(二)以誘使患者支付非必要醫療費用,取得財產或其他財產性利益為目的;

(三)在其醫療水平和能力範圍內明顯可以避免誤診而積極追求的;

(四)給患者生命權、健康權造成侵害或給患者財產權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二、醫療欺詐行為患者需要提供哪些有效證據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複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户口簿複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複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入院記錄)、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死亡)小結等;這些證據如果醫療機構以種種理由不予複印,患方可申請法院吊取證據。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費單據、交通費單據;如患者傷殘,需提供殘疾等級證明和殘疾用具費單據;如患者死亡,需提供喪葬費單據,傷殘和死亡都應提供患者實際撫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者的户籍證明及無業證明;

5、其他,如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鑑定結論、醫學文獻資料等。證據必須註明證據的來源;書證須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或節錄本。

6、如患者委託律師代理醫療糾紛,則提交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並註明代理權限。

醫療領域如果存在一些不恰當的行為,比如説通過一些虛構事實的行為,騙取他人的財產,肯定是需要受到處罰的,至於具體的處罰應當是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的,一般情況下包括有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甚至構成犯罪的,還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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