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防範方法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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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糾紛的防範方法有什麼?

醫療糾紛的防範方法有什麼?

1、嚴格遵守醫療衞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2、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

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5、實施知情同意,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都要防範醫療爭議,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

二、醫療過錯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等等。

實踐中還存在對等責任:即醫、患雙方各負擔50%.責任程度的不同,對於賠償數額的影響較大,顯不了過錯程序與承擔責任一致的原則,比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確定的只要鑑定為事故不考慮責任程度一律承擔100%賠償的內容較為公正、合情合理。

防範醫療糾紛,要提高醫務人員的素質,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分為四個程度,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的是完全責任。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的,還有其他的因素起到次要作用的是主要責任。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的是次要責任。最後一個就是對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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