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特點與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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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糾紛的新特點

醫療糾紛的特點與防範

一是數量增加,投訴增多。過去在醫療活動中一般不會發生的醫療糾紛,現在往往形成醫療糾紛。

二是新技術、新療法、新設憊的不當使用導致的醫療糾紛不斷出現。

三是有了法律制約,1997年10月1日開始實行的修訂後的刑法,明確規定醫療事故罪。

(一)醫療糾紛增多的主要原因

人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大大增強,患者及家屬處處注意維護自己的利益。醫院和醫務人員尚不能正確認識這一點,從而處於被動局面。

1.醫療工作和醫療行為更多的受到社會規範的強制性制約。而我們有相當多的人對此沒有清醒的認識。

2.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態度不好。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中不能尊重並平等對待患者,而易出現糾紛。

3.社會對醫療工作存有認識上誤區,很多醫學上正常的事情,卻引起糾紛。

(二)醫療糾紛的防範對策

1.轉變服務觀念。要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醫院和醫務人員必須切實重視患者的權利,轉變醫療作風。

轉變觀念的另一個方面是要充分認識現代醫療工作的羣體性,醫院管理人員的責任重如泰山。醫院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更重於醫療技術人員,要腳踏實地地做好醫療管理工作。

2.增強法律觀念。由於全社會法制觀念的逐步確立,患者及家屬維權意識大大增強,我們醫院和醫務人員也應該努力增強法制觀念。當前的現狀是:一方面,個別醫務人員沒有根據法律規定約束自己的行為,發生醫療事故損害了患者的權益;另一方面,醫院和醫務人員對目前所處的法律環境認識不清,缺乏法律意識,從而不能很好地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在某些沒有醫療責任的糾紛中不能很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形成醫療資源的不合理流失。

3.嚴格管理,堵塞漏洞。在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的同時,預防醫療糾紛的實際手段主要還是靠加強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不完善,監督執行不力;科室和部門之間銜接協調不夠;個別醫院工作人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得不到及時制止;病案和其它醫療文書書寫和管理不規範等。這都是引發醫療糾紛的原因,我們一定要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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