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鑑定多久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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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損害鑑定多久出結論?

醫療損害鑑定多久出結論?

醫療損害鑑定一般需要60日。醫學機構決定是否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的期限為五日,受理後可以要求當事人在十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學機構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據此,醫療事故鑑定的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後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為死亡後一年內應當提出鑑定申請;如損害結果在多年後發現,自發現後起算一年,但超過20年的法院將不保護,鑑定亦沒有實質意義。

二、醫療損害等級賠償標準是什麼?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構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進行醫療損害鑑定之後,60天內會出鑑定的結果,認定醫療事故是由醫院造成的,醫院要賠償患者的損失,包括救治患者期間的醫療費,因醫療事故導致患者誤工的誤工費,治病期間的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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