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就診時氣死誰應該負責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我國正在加大在醫療方面的投入,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患者就醫水平,降低醫療事故的發生。在發生醫療事故後我們應該吸取教訓,及時制定出相應的防範措施,以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一個相關案例吧。

患者就診時氣死誰應該負責

案例

老人就診,氣死在醫院門診

一.事故經過

一位老人因感冒去某醫院看病,在收費處因故換了三次科室,收費員不耐煩了,就在掛號單上寫了三個字:老混蛋。老人候診時看到這三個字,氣得當場心臟病發作,最後因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分析

本案中,老人是在候診時死亡的,按現行的有關規定,老人還未進入診療護理過程中,不屬於醫療事故。本案中,掛號員不但沒有協助病員,反而出言辱罵,是典型的違約行為,醫院和掛號員應承擔對老人的違約損害賠償責任,而不是承擔醫療事故的責任。

三.教訓和防範措施

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務人員綜合素質,強化醫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樹立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敬業精神。

2.認真落實各級人員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各項醫療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

3.切實改善醫務人員的服務態度,在言行,行為舉止上講究文明禮貌,對待病員一視同仁,樹立“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現念。

4. 隨着醫學模式的轉變,醫療中應以病人為中心,注重人性化服務,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加強醫患溝通,營造正常良好的醫療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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