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分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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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醫療事故是各大醫院經常出現的情形。由於是對各種各樣的醫療損害後果的具體規定,因此,涉及醫療各個專業,技術性比較強。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本文就每一級的具體情況作相關分析。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是什麼?
一級
係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一級甲等
死亡。
一級乙等
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級甲等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級乙等
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級丙等
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明顯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級丁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三級甲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三級乙等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三級丙等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三級丁等
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三級戊等
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微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四級事故
係指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醫療事故。
本站小編提醒您,在處理醫療事故糾紛後要按照相應程序處理。首先認定是不是醫療事故,然後進行鑑定等級,最後才能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