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糾紛適用時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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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糾紛適用時效有哪些?

醫療事故糾紛適用時效有哪些?

1、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列時效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規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等。

2、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3、最長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一年,所以醫療的訴訟時效適用為一年。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之所以這麼短,這是因為,一般身體受到傷害後隨着時間的推移,其損害後果將不再明顯,給取證和索賠帶來困難,不利於訴訟解決糾紛;從情理上講,個人身體受到明顯傷害在一年內還沒有通過訴訟提出索賠要求的,可以推定為放棄了對侵害人主張賠償的權利。

有的病人可以在出院兩年以後甚至十年以後仍然可以起訴醫院,而法院也予以受理,這是因為,很多醫療傷害當時表現並不明顯,病人並不能立即察覺。

二、醫療事故糾紛如何提起訴訟?

1、案由的選擇

患方可以選擇提起醫療侵權民事賠償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醫方只能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2、受理條件

(1).有醫患關係;

(2).醫療行為違法、違規;

(3).患者有損害後果;

(4).醫療違法、違規行為與患者的損害後果之間有之間因果關係;

(5).患者有經濟損失;

(6).在訴訟時效內。

3、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及證據

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申請單,醫藥費清單,注射證明,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公信證據除外)。

醫療事故發生後當事人雙方經過協調,並不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反而糾紛越演越烈,很多時候就會通過起訴的方式,法院的介入會以最大限度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利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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