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案件和財產案件一樣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一、侵權案件和財產案件一樣嗎?

侵權案件和財產案件一樣嗎?

侵權指的是侵犯民事權益的行為,一般侵權屬於民事案件,但如果情節嚴重同時觸犯刑法,要承擔刑事責任,屬於刑事案件。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財產案件即在訴訟中涉及財產爭議的案件,如繼承糾紛、借貸糾、損害賠償等;非財產案件即訴訟中不涉及財產爭議的案件,多為關係人身權的案件,比如不涉及財產的離婚案件、確定血緣關係的案件、宣告失蹤、死亡等。

二、財產侵權的賠償方式有哪些?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綜上所述,從大的方面看,侵權分為針對人身及財產,侵權案件既可以是民事案件也能是刑事案件,而財產案件屬於民事訴訟調解範圍。在財產侵權中,起訴是受害人挽回損失,請求賠償的有力手段。準備發起訴訟的,應該在財產損失之日起三年內提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