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出租受損誰進行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6.48K

現實中,總是有一些馬大哈遺失自己的東西根據我國法律,拾到遺失物應上交給相關部門或交還失主,如果拒不歸還的,可能會構成侵佔罪。但是如果遺失物出租受損誰進行賠償?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一起來了解下具體的內容吧。

遺失物出租受損誰進行賠償

遺失物出租受損誰進行賠償

《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因物的所有權人或合法佔有人對遺失物脱離自身佔有並非自身意思表示的結果,所以拾得人在拾得遺失物後對遺失物的佔有是一種無權佔有,即拾得人並非遺失物的所有權人。但因拾得人的拾得行為,對遺失物具有一種佔時性的佔有,遺失物的所有權仍然歸遺失人所有。為了將遺失物的無權迴歸到其正常的應有狀態,法律規定了該遺失物的返還制度。即遺失物的拾得人在拾得遺失物後應當將遺失物返還給遺失物的合法所有人,或者交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部門,由所有人進行領取。

所以遺失物出租受損是拾得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所以拾得人有賠償的義務

遺失物拾得人的義務

1、報告義務: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後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保管義務: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返還義務:遺失物權利人享有遺失物返還請求權,拾得人應當返還遺失物給權利人。

拾得遺失物如何處理

遺失物,是所有人遺忘於某處,不為任何人佔有的物。遺失物只能是動產,不動產不存在遺失的問題。遺失物也不是無主財產,只不過是所有人喪失了對於物的佔有,不為任何人佔有的物。至於所有人喪失對於物的佔有的情況,則有種種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種原因遺失;還有其他的情況,

例如直接佔有人(承租人)將物(租賃物)丟失,對於間接佔有人(出租人)即所有人來講,是為遺失物。再如無行為能力的所有人將物拋棄,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權的拋棄,而只是喪失佔有,是為遺失物。但是,所有人為了安全的目的或其他考慮,將物品埋藏於土地之中或放置於一定的隱祕的場所,這時所有人並沒有喪失對於物的佔有,因此並不是遺失物,如果因年長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則為埋藏物或者隱藏物。

民法通則對漂流物、失散的飼養動物與遺失物在同一條中作出規定,這是視遺失物、漂流物及失散的飼養動物有同一法律地位。所謂漂流物,是指所有人不明,漂流於江、河、湖、海、溪、溝上的物品。而飼養的動物,多是指人們飼養的家禽、家畜而言,如雞、鴨、牛、馬、羊等。這類動物如果走失,所有人喪失對於物的佔有,就是遺失物。至於馴養的野生動物逃逸,所有人還在繼續有效地進行追索,如馴養的鷹飛走,所有人正在用其他馴鷹追捕,其他人就不得隨意侵犯。但是如果馴養的野生動物回覆其自然狀態,如馴養的鹿逃回大森林,就不再構成遺失物。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失主。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失主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失主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佈招領公告。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遺失物出租受損是拾得有賠償的義務。小編在這裏提醒大家,拾得遺失物要交給警察或者失主,拾得遺失物未交還失主的話是很有可能被處罰的,如果數額比較大的話很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