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養狗咬人物業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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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區業主養狗咬人物業有責任嗎?

小區業主養狗咬人物業有責任嗎?

物業是否有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物業管理公司應當維持小區的公共秩序。對小區內出現的動物,如是小區業主的,物業公司應當及時通知業主進行管理;對於進入到小區的流浪狗,物業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發生,物業公司有義務驅逐小區內的流浪狗,並採取相應安全措施,進而維護業主的人身安全。如果上述情況物業公司都做到了,那麼物業公司則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小區物業的職責是什麼?

小區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小區內各類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設施、道路、交通、綠化、衞生、治安、環境進行的維護,修理和整治,保障業主合法權益,有序合法建立小區秩序。小區物業公司的職責主要來源於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主要責任和義務有:

1、小區安全護衞工作。配專職護衞人員,24小時值勤承擔門衞盤查外來人員及通出車輛等任務;確保小區安全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2、物業的維護。制定並設施設備的保養維修計劃,定期對小區內所有的公共設施和設備如供水、供電、消防、環保、機電設備、通訊、路燈、園林綠化、排水、車輛等實施維修養護。

3、綜合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代收代繳等,配合居民委員會做好社區管理相關工作。

4、維持業主的合法權益,並提供必要的服務,努力為業主排憂解難。

三、飼養動物傷人責任如何認定?

(一)須為飼養的動物。飼養的動物是相對於野生動物而言的,指被人所佔有、控制並餵養的動物。不包括微生物(細菌、病毒),因微生物致人損害的,應依照相關規定中的高度危險物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二)須因飼養的動物獨立加害造成他人損害,換言之,“動物危險實現”。所謂動物“獨立加害”,指動物自主或者在外界干擾下基於其本能而不是在人的有意識的強制或者驅使下實施自身動作,從而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

(三)須給他人的財產、人身造成損害。動物致人損害的形態可分為:

1、動物致人損害的獨立動作多為積極動作,如牛抵人,馬踢人等;但在某些具有造成損害的特別危險情況下,動物的消極動作也可構成動物致人損害,如牛卧於鐵軌導致火車出軌。

2、動物致人損害,既可以是直接加害於他人;也包括動物的動作間接致人損害,如馬受驚後撞翻路旁的車輛,因車輛翻到而致人損害。

3、動物致人損害除包含積極的人身、財產損害外,還包括動物造成妨害狀態,如惡狗當道,阻嚇未成人致無法通行。受到妨害者自可請求排除妨害,因此受有損失的(如因繞道多支出的費用),有權請求賠償。

小區狗咬人物業有責任嗎,如果是小區狗咬人的話物業是有一定的責任的,主要還是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而且狗主人也是需要承擔全部責任的。小區物業完全履行其職責和義務的話,則物業不一定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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