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摔傷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1W

孩子在學校摔傷怎麼辦

孩子在學校摔傷怎麼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十七條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限制行為能人造成他人傷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如果能證明是在以下情形下發生的,學校可能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依法確定。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學生是未成年人,過錯導致的損害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建議找學校一起協商溝通。

(二)、學生在學校受傷,各方擔責的情形如下

1、如果學生在校外跟人單挑或者意外受傷的,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由打架雙方承擔責任,學校通常不負責。

2、如果是學生在校內跟人單挑或者意外受傷的,那麼應該分兩種情況來看:

第一種,八歲以下的學生在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受傷的,法律通常認定學校應當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已盡到管理職責;

第二種,八歲到十八歲的學生在學校、培訓機構受傷的,學校通常不承擔則責任,除非學生的監護人可以拿出證據證明學校沒有盡到管理職責,此時,學校需要承擔一部責任。

二、校園暴力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

未成年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對在校期間的學生應嚴加管理,以防止發生學生打架鬥毆等突發事件。日常教學活動中疏於管理,對學生受傷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三、當暴力事件出現的時候一定要按照程序走,切勿隱瞞

很多教師怕暴力事件一旦報告了,就會影響到個人的發展問題。正是教師的這種態度讓施暴方肆無忌憚,讓受害方倍感屈辱。當暴力事件嚴重的時候如果教師故意隱瞞還涉嫌違法,如果被媒體曝光了更是容易飯碗不保。所以,不論站在何種角度上,按程序走才是最正確的。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了孩子在學校摔傷怎麼辦。孩子受傷的原因是一個主要問題,如果主要原因是學校那麼學校是一定要負主要責任的,並且大部分責任甚至全部責任都可能是學校承擔,如果是別人情況造成孩子受傷,還要看孩子受傷程度,依據法律評定各方責任程度,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這是對孩子受傷後最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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