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相似或者類似是指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著作權相似或者類似是指什麼

一、著作權相似或者類似是指什麼

1、從《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出發,實質性相似應當是作品中獨創性表達的相似。《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説某一作品具有獨創性,實際上是指作者的表達新穎或原創,而非被表達的思想觀念是新穎或原創。

2、關於實質性相似中實質性的判斷著作權侵權比對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綜合性非文字近似,一種是碎片化文字近似,而這種觀點被業界普遍認可。在我國,獨創性表達相似部分的數量、在作品中所起的作用及重要性、比例以及受眾體驗等都是判斷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的重要標準。

二、判斷著作權相似後,就可以確定對方侵權了嗎

判斷著作權相似後,不一定就可以確定對方侵權了。因為在各自串創作作品過程中發生偶然巧合也是可能的。

若是滿足以下著作權侵權要件則構成侵權:

1、所侵害的標的應當在法律保護的範圍內。

法律所保護的標的,隨着科技的發展,逐漸的擴張,幾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勞動的創作成果。

2、須為法律所明文保護的排他性權利。

3、被害人須有著作權。

原告提起著作權侵權之訴,首先應當證明其享有著作權。在我國,不採著作權取得須先經行政機關審查登記的制度,而採“創作”主義,作品一經創作完成,作者就取得著作權。但在訴訟中,原告仍須證明其著作權的存在。著作權的存在,除上述應屬於成文法所保障的客體和權利範圍以外,原告還須證明:

(1)作品具有原創性。著作權的取得要件與專利權不同,後者須具有新穎性、創造性與實用性。而著作權只要具有原創性就夠了,即只要是經過個人心血努力、單獨創作而非盜用、抄襲他人着作而成即可。

(2)具有我國國民的身份或屬於我國法律所保護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4、受害人須證明對方有侵權行為,亦即侵害著作權人受法律保護的幾種特別權利。

5、被告不得以“合理使用”原則為抗辯。

法律既然以公益的保護為重,在一定程度內,即使是未經許可而使用作品,被告尚可以“合理使用”為理由以為免責抗辯。各國法律也都明定哪些行為為合理使用。此外,對於“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明示如下:

(1)、使用的目的和性質,即依其為商業性使用或非營利的教育性目的而區別;

(2)、受法律保護的作品的性質;

(3)、使用的數量及實質在整個受保護作品上所佔的比例;

(4)、使用對有著作權保護的作品經濟市場的價值的影響。

著作權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著作權相似指的是作品中的獨創性表達相似,但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權相似不代表對方就一定有侵權的行為,也有可能是偶然巧合性的,但如果一旦構成侵權,那麼侵權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