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合同到期考核鑑定內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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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護士合同到期考核鑑定內容包括哪些?

護士合同到期考核鑑定內容包括哪些?

1、工作情況概述,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和取得的成績;

2、思想認識、工作紀律遵守等;

3、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

4、在學習上,嚴格要求自己,憑着對成為一名優秀白衣天使的目標和知識的強烈追求,刻苦鑽研,勤奮好學,態度端正,目標明確,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專業知識和技能,作到了理論聯繫實際;除了專業知識的學習外,還注意各方面知識的擴展,廣泛的涉獵其他學科的知識,從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質。

5、在工作上,在科主任及護士長的領導下,我能做到上班不遲到、不早退。正確執行醫囑及各項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做好基礎護理。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和三查七對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在工作中能理論聯繫實際,遇到不懂的問題能及時向護士長及年資深的老師請教,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對待患者能文明禮貌的服務,做到舉止、態度和藹,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除了完成常規的基礎護理外,還熟練的掌握了專科知識和各項護理操作,經常下病房與患者溝通,及時瞭解他們的動態心理,並做好健康宣教。

二、合同到期後的處理方式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1、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3、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4、若員工未提前通知公司即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員工應賠償,但公司應舉證證明該損失的大小,這一點對公司較難。

5、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在我國護士合同到期考核的內容一般包括日常工作情況,在工作上取得的相關成績以及思想認識和工作紀律方面的表現。作為一名勞動者,我們應該很清楚的瞭解勞動合同到期後的五種處理方式,要學會合理合法的維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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