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司法解釋三》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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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現在不在是以前單一的一方面的解説,多種解釋更容易讓人理解和更好的評價,關於房屋財權得到司法解説。讓我們瞭解下《物權法司法解釋三》是什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材料,希望大家可以更好的瞭解,幫助我們解決一些問題。

《物權法司法解釋三》是什麼?

一 房本登記錯誤,權利人如何起訴?

在國內房價不菲的當下,房屋信息登記錯誤會給買房人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甚至是巨大的財產損失。

據媒體報道,前不久陝西華陰市政府被市民起訴,在訴訟期內,華陰市政府既不應訴也不出庭,法院作出並送達判決後,華陰市政府依然不聞不問,此事就是百姓的土地使用證被政府變更登記在別人名下引起的。

在司法實踐中,政府部門將土地權屬、房屋信息登記錯誤的情況時有發生,一種流行的觀點是權利人要先起訴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證書的變更後再向相關利害人主張實體權利,這容易讓百姓陷入訴訟之累。

司法解釋對如何起訴進行了明確規定,因房屋歸屬產生爭議的,權利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此時法院應當受理。

物權法司法解釋對訴訟類型的明確規定,不僅方便羣眾起訴,更是對立案登記制改革的呼應,可以有效解決公眾立案之後審判部門內部的分工問題,從立法技術上保證了公眾權利的實現。

二 出了買房錢,房本上沒有名字怎麼辦?

我國持續多年的出生性別比失衡讓婚戀市場變得格外熱鬧,農村大齡男青年的婚姻問題更頻繁成為媒體頭條。

結婚時男方家庭為了表示對女方的尊重,即使男方出了婚房錢,一般也會將女方登記在房本上。夫妻恩愛時相安無事,一旦出現問題鬧到要離婚的地步,房子就成了大難題。

女方可能説房本上有她的名字,根據物權法的“公示公信”原則,房子應有女方的一份。

然而,按照物權法司法解釋,有證據證明房屋真實權利歸屬的一方才是真正的房主,房子並不必然屬於名字寫在房本上的人。

對房屋真實歸屬有異議的一方應保存好相關證據,如購方合同、付款憑證、資金來源等,一旦發生房屋歸屬糾紛,能拿出這些證據的一方就有可能成為真實的權利人。

三 合法取得房屋,未完成房屋登記如何處理?

如果一個青年繼承了家中一套房產,沒來得及登記房子就受到侵害,被人為燒燬了,他該如何處理?畢竟房本上沒有他的名字。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物權獲得有合法依據,即便尚未完成房屋登記,權利人也可以請求保護其物權。

可以看到該司法解釋最大程度的尊重了法律事實,不完全以不動產登記證上記載的權利為準,充分考慮複雜的現實情況,注重保護真實的權利狀態。

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完善對物權的保護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物權與債權基本構成了現代經濟學意義上的財產權,對個人財產權的保護是人格獨立的前提,有了獨立的人格,公眾的創新、創業意識將得到更大程度的激發,經濟發展才會更加繁榮,社會也將變得更加有活力、更加穩定。從此意義上講,物權制度的完善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公眾應更多關注即將施行的物權法司法解釋,讓法律對物權的保護落地生根。

《物權法司法解釋三》我們已經瞭解了,可以説是非常受用的,很好的保護財產。給我們一個獨立的人格,對以後社會的發展也是很有利的。可以説是很有必要了解的。多方面的處理問題更有效的幫助我們解決一些問題。開闊了大腦的另一種思維方式,多方面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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