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怎麼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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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損害賠償是指配偶一方過錯侵害配偶他方基於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權益,並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無過錯配偶對由此所受的損害有權請求賠償,過錯配偶負有賠償損失,給付撫慰金等侵權民事責任的民事法律制度。如果滿足法定條件,即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那具體怎麼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起訴離婚怎麼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一、怎麼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1、條件: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時間: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後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後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

二、申請離婚損害賠償該如何進行

1、範圍:

(1)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2)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依以下因素確定:

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③侵害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④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⑤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⑥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踐中通常跟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3)物質損失以實際損失額為限。

2、證據:

離婚訴訟中,如要求一方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就需要主張方提交充足的證據來支持其對對方的指控,損害賠償的證據主要包括:

(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

(2)由過錯方所在的居(村)委會或其所在的單位出具的其與他人同居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明。

(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

(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鑑定書。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於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

(6)左右鄰居的證詞。

(7)能證明一方有過錯事實或行為的照片。

(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

另一方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如果想要在離婚時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話,最好請專業的離婚律師代理,幫助你搜集各項有利證據,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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