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損害賠償與離婚訴訟的經濟賠償有什麼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離婚訴訟的損害賠償與離婚訴訟的經濟賠償有什麼區別?

離婚訴訟的損害賠償與離婚訴訟的經濟賠償有什麼區別?

一、概念不同。離婚訴訟中的經濟補償,是指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因對方的過錯導致離婚而遭受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時該受害方可向過錯方提出損害賠償之訴

二、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離婚時經濟補償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離婚時的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條件不同。經濟補償適用前提較為嚴格,一般為在離婚時,對家事付出較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補償要求,但僅限於夫妻實行的是約定分別財產制。如夫妻實行的共同財產制或無證據證明實行的是約定分別財產制,則承擔家事較多一方同樣無法向另一方主張經濟補償。在實踐中,以女性主張此類補償較多。損害賠償的請求主體只能是離婚訴訟中的無過錯方,也只能由無過錯方向有過錯方提出賠償請求。如雙方均有過錯或雙方均無過錯,則不得適用此項賠償請求。要求精神賠償的前提是離婚,在婚內提出或離婚請求被法院駁回的情形下,得不到賠償。請求方為原告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請求方為被告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也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出。請求方為原告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請求方為被告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提出也 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出。

四、適用範圍不同。損害賠償不受限制,經濟補償只能適用於約定分別財產制。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經濟補償一般只限於物質性利益的補償。

綜合上面怕説的,在離婚的訴訟中損害賠償和經濟賠償兩者的區別是非常大的,一般在普通的離婚案件裏面是沒有任何賠償的,但是出的民法典,只要是一方因違反了婚姻致使破壞就能可以申請這筆賠償,所以,不般不同的情況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