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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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當出生證明丟失時,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就需要補辦了。 補辦出生醫學證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加蓋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領取並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加蓋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複印件或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原簽發醫院蓋章);
4、新生兒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5、領證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6、新生兒父母户口登記簿原件和複印件;
7、新生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兒父母雙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證明(已上户的無需要提供此項);
9、親子關係聲明(加蓋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準備好以上材料後,到孩子出生醫院的產科,就可以補辦出生情況説明。
出生證明在弄丟之後,父母必須立即補辦,否則可能導致孩子的個人信息泄露。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生證明時辦理上户等手續的必要材料,日後辦理結婚證時也可能會用到,故而對於孩子出生之後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需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