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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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補辦流程:

1.聲明作廢

在父母去給孩子補辦出生證明的時候,院方會要求登報聲明遺失的《出生醫學證明》號作廢,到時候要拿着帶有聲明的這期報紙去院方申請。

2.補辦證明

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之後,想要補辦,需要到村委會或者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證明的內容大概是:

我村村民×××,其妻×××,於×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報(或因為入園入托等其他原因,據實填寫),請給予補辦出生證。 注意: 以上所有證明中姓名必須與户口薄相同。

3.辦理材料

(1)登報聲明遺失的《出生醫學證明》號作廢;

(2)未報户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須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報户口的證明;

(3)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4)父母雙方户口簿及身份證。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小貼士: 未辦理户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正頁。

4.補辦流程:

(1)父母帶上相關的證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結婚證明,身份證等)去寶寶出生的那個醫院開具出生證明。

現在醫學對於這些資料都是比較看重的,所以每個寶寶在出生以後都會在醫院留有存根。

(2)在開好出生證明以後,父母還需要去當地的婦幼保健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然後根據表格上面的要求進行填寫。

在填寫完畢以後,將父母的相關證件的複印件(身份證,户口簿,婚姻證明等)和表格一起。

(3)最後將填好的表格和醫院開好的證明一起拿到相關的部門(一般都是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補辦。

一定要注意資料的齊全,而且因為每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所以在資料的準備上面也會有所出入,應該先到相關的部門諮詢,確定好自己要提交的資料,避免來來回回反覆跑。

在相關的資料提交以後,相關的部門會受理,在受理以後的5~7個工作日以後即可重新領取孩子的出生證明!在補辦的時候會繳納一定的工本費,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繳納的工本費也是不一樣的。

擴展資料:

出生證明填寫內容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户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牀位號等。

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打印就很難更改了。

注意事項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

《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裏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保存,不可摺疊,撕開,或過塑。

防偽手段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採用了黑白水印、光學水印、光變油墨、全息洗鋁定位燙印、微縮文字、彩虹印刷6項防偽技術;採用A4大小的紙張,方便機打;新證不再提供硬殼封皮,方便攜帶。

孩子如果的出生證明丟了的話,父母可以向當地居委會進行相關的證明,然後院方可能會要求父母方進行登報證明。但是如果在户口申報之前丟失的話,需要派出所出示相關未報證明,然後相關醫院再給丟失者進行補辦相關的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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