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在深圳市,有不少家庭是再婚家庭,他們在結婚前往往都有了各自的孩子,再次結婚後如果想要孩子的話就得符合有關條件。再婚夫妻生育二胎的政策和普通夫妻有所不同。那麼深圳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有哪些?下面小編就結合深圳有關規定和大家講一講。

深圳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有哪些?

一、深圳再婚生育二胎的條件是什麼?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再婚夫妻單方不超二胎均可再生。

根據新條例,五種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個或以上子女,具體包括:

1、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其中一個或兩個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現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另一方生育一個或兩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其中一個或兩個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現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深圳再婚生育二胎產假有多少天?

不管你是生第幾個,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準生證”的,費用都可以報銷,報銷標準都一樣。根據現行生育保險政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在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只要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就可以報銷生孩子的費用。雖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貼,但因為生育津貼是與產假時間掛鈎的,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職工會少30天的津貼。

60天晚育假是獎勵,二胎沒法享受。因此總的來説二胎時有產假的,只是比首胎的產假天數要少。

三、深圳再婚產假期間有何待遇?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於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按照規定,深圳再婚家庭夫妻雙方各自不超過二胎的話,均可以生育。這個條件非常寬鬆了,也就是説只要夫妻一方結婚前生育的孩子不超過兩個,再次生育的話不屬於超生。同時,生育二胎也照樣享受產假,女方休產假期間,工資一般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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