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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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四川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四川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四川上户口需要的材料為:

1、雙方户口本

給孩子上户口,需攜帶夫妻雙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複印件。如果夫妻兩人一人是非農業户口,一個是農業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農業,也可以是農業,户口類別可以進行選擇。

2、雙方身份證

新生兒上户口,需攜帶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齡、姓名等不能有區別,並且需要複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二、户口性質分為哪幾種

按國家規定,早期,我國户口性質只有兩種:

1、農業户口;

2、非農户口。

農業户口比較龐大,也比較單一。而非農户口雖然少,但成份複雜。非農户口包括:城鎮户口(居民户口)、農村居民户口、集體户口等。這些帶户口的,可以説都是户口性質,只是:大分類性質和小分類性質的區別。所以,可以填大性質的:非農户口,或填小性質的城鎮户口。

户口性質有時和户籍性質相通,分為城鎮户籍(非農户籍)和農業户籍。户口同時分為集體户口(如大學院校的學生,是多個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軍籍户口三種。還可以分為常住户口和暫住户口。

三、一個人怎麼辦户口本

去警察局辦理。

填寫

1.户號——填寫户口登記機關為其編定的該户在本户口管轄區內的順序號。

2.居民户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户口專用章。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居民户口簿時的日期,並加蓋户口登記機關的户口專用章。

3.住址變動登記——填寫該户在本户口管轄區內變動常住地後的住址名稱、變動住址的日期,並由承辦人籤宇或蓋章。

4.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市(縣)——對由本市(縣)以外地區遷人的公民,填寫其遷入落户的時間和遷出地的詳細地址。世居本市(縣)的,填寫“久居”。

5.何時由何地過來本址——填寫本人遷來本户口管轄區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詳細地址及遷入落户的時間。世居本址,填寫“久居”。

6.登記日期——填寫户口登記機關建立常住人口登記卡時的具體日期。

7.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登記項目內容發生變更、更正,應在本欄填寫變更、更正後的項目內容、時間,並由承辦人簽字或簽章。

8.屬集體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與户主關係”兩欄不填。

居民户口簿內其餘各項登記內容的填寫,均與常住人口登記表內有關各項的填寫説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記卡由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加蓋户口登記機關的户口專用章。

因此,四川上户口所需要的材料主要就是身份證件和户口本。所以在辦理户口的時候,身份證和户口本需要和網上登記的信息要保持一致。所以在生活中要保存好辦理户口的材料不能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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