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户口遷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一、非婚生子女户口遷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户口遷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需要看孩子遷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離,父母離異遷户口和孩子升學遷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證明是不一樣的;

2、如果是孩子升學遷户口,一般只要提供錄取通知書,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體出具的“户口同意遷出”證明即可;

3、如果是父母離異遷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決書、父母身份證、離婚證等資料;

4、具體可諮詢户口遷入地派出所,以對方要求為準。

二、辦理户口遷移的一般程序(孩子户口隨遷的,遷户口時註明孩子隨遷即可):

1、凡需要遷移户口的;必須收當事人提出申請;

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離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3、並經過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見;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户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户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户口遷移,應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户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三、辦理户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户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户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户,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户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户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户,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户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户,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户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户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户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户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户,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户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户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户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户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户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孩子遷户的原因是很多的,有的是因為父母的離婚,還有一部分是孩子要升學等形形色色的原因,遷户的不同原因會影響到孩子户口遷移時提交的材料。但是,本質上都是結合孩子遷户的原因準備相應的材料的,和孩子本人是非婚生子女沒有任何的關係,已經落户的孩子的户口遷移還是很簡單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