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 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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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省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跨省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需要哪些材料

)、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準遷)户口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準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户口準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户口準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户口準遷證(第三聯)和《户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按下列辦理公民遷出户口手續:

l、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

被大、中專學校錄取的新生,要求遷出户口的,可持學校《錄取通知書》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證》。

2、投靠、調動等原因要求遷出户口的人員

因投靠、工作調動、購房等情況要求遷出户口的,應憑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出的《户口準遷證》,同時攜帶遷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證》。

二、辦理户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户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户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户,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户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户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户,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户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户,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户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户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户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户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户,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户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户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户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户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户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跨省轉户其實並不是很簡單,至少跨省轉户需要分別去兩個不同的省份進行處理,至於跨省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因為每一個省份可能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樣的,所以具體需要什麼樣的手續,需要帶什麼樣的材料最好還是去相關的部門或者對律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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