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過户要户口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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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房產過户要户口本嗎?

辦理房產過户要户口本嗎?

辦理房產證過户時是需要户口本的。房產過户需要準備資料有: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户口本及複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户口本及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房地產權利證書;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註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上存在他項權利時,所有權人放棄房屋所有權申請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供他項權利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第四十一條 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消滅後,原權利人未申請註銷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依據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徵收決定辦理註銷登記,將註銷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原房屋所有權證收回或者公告作廢。

房產過户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是比較常見的,在房地產買賣的過程中,是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要求來提交相關材料的,具體情況下可以基於實際的房地產交易事項來處理,房地產管理部門需要檢查當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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